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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单位线下填写VPN新增对外开放资源申请
2.申请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审核并加盖公章;
3.网络与信息中心网络基础设施科(刘承启、熊永春)审核;
4.网络与信息中心分管领导(黄冲)审核;
5.网络与信息中心网络基础设施科专员于1-2个工作日内受理执行并回执申请单位信息员。
VPN新增对外开放资源申请.docx
无
1.办理本业务前需要确保拟开放业务已有固定IP地址,否则需填写固定IP地址申请。
2.为确保网络安全,严禁申请开放高危端口或“全端口”(即端口范围为0-65535)的资源访问权限。
3.申请表必须由申请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4.为保障校园网的安全与稳定运行,当发生网络安全事件、系统升级改造或其他未列明的突发情况时,相关资源可能在未经通知的情况下被临时限制访问网络。
5.以上内容如有疑问由网络与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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