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昌大学基层网站是南昌大学各部(院、系、所、中心)、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网站的总称。
2、基层网站整体上要美观协调、简洁明快,能体现南昌大学办学精神,符合本单位特色;基层网站设计应考虑用户习惯,方便使用。
3、基层网站整体结构要层级有序,导航栏分类合理;层级深度适度,遵循“三次点击”原则,便于用户快捷获取所需内容。
4、基层网站的版式设计原则上采用纵向延伸和单幅版式,不建议使用横向延伸版式。
5、南昌大学标识与单位全称必须置于基层网站页面左上方;南昌大学官网链接(www.ncu.edu.cn)须加入基层网站首页醒目位置。
6、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相关规定,中文网站名称、标题、正文等必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数字和标点符号用法必须执行国家标准,杜绝错字、别字和异型字。
7、基层网站开发应符合World Wide Web Consortium (W
8、基层网站页面标准按800*600或1024*768分辨率制作;页面长度原则上不超过3屏,宽度不超过1屏。
9、基层网站中文字体建议选用宋体或黑体,英文字体选用Arial或Verdana;字号为点数
10、建议使用Flash作为通用的多媒体形式。非特殊要求,不建议在网站上使用需要下载插件的多媒体技术。
11、基层网站开发运行应优先选择学校网站群平台。
12、基层网站内容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禁止发布涉密信息。
13、基层网站在引用学校发布的信息时,须与学校保持一致,保证其准确性。
14、基层网站内容须确保发布内容的质量和政治安全。网站内容应注重实用性和服务性,力求客观、准确、及时,贴近校园生活。原则上各单位不得提供电子公告服务。确有需要,须经申请备案。提供电子公告服务的网站开办单位承担电子公告服务内容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落实国家规定的互联网安全管理和技术措施。
15、基层网站应建立本网站内容更新机制,公告、新闻、动态、学习类栏目内容至少每学期有所增加。对过时专题报道或失效链接要及时清理删除。
16、各部(院、系、所、中心)网站栏目一般应包括:各部(院、系、所、中心)概况、机构设置、师资队伍、科学研究、新闻动态、联系方式等。其它栏目可根据各单位自身特点另行设立。
17、机关职能部门网站栏目一般应包括:机构设置、工作职能、工作动态、规章制度、服务指南、联系方式等。其它栏目可根据各单位自身特点另行设立。
18、直属单位网站内容设置可根据各单位工作特点进行设立,一般应包括单位介绍、工作职能和联系方式等栏目。
19、各基层单位对本单位网站及管辖下的网站在形式、内容、运行方面具有监督和管理的责任。单位分管领导须宏观掌握网站整体情况;网站管理人员负责网站的运行与维护等具体事务,保障网站正常运行,并负责信息安全的具体事务。
20、基层网站管理所涉及到的账号、密码应由专人保管,责任落实到人。因密码泄露而引发安全事故的,将追究该单位责任。
21、基层网站应建立备份制度,定期对其网站数据进行备份。
22、基层网站应使用学校的互联网域名和IP,一般应采用本单位的英文缩写或拼音缩写作为域名,统一以“.ncu.edu.cn”为结尾。各基层网站申请、注册或变更域名时,须报信息化办公室(与网络中心合署)审批备案。
23、基层网站服务器应依托学校建设的数据中心设施。学校将不定期对基层网站进行抽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网站,将停止其在校园网的链接,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