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单位概况
      • 单位简介
      • 现任领导
      • 科室介绍
        • 综合部
        • 网络服务部
        • 应用服务部
        • 项目管理与规划科
      • 校园网发展史
    • 服务介绍
      • 常见问题
      • 下载专区
    • 信息安全
      • 安全通告
      • 等级保护
      • 病毒防护
      • 安全建议
    • 规章制度
      • 国家法规
      • 行业规范
      • 学校制度
    • 新闻公告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 首页
  • 单位概况
  • 服务介绍
  • 信息安全
  • 规章制度
  • 新闻公告
    • 规章制度

    • 国家法规
    • 行业规范
    • 学校制度
    • 国家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关于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的公告

      作者:文章来源:发布日期:2017-03-30    点击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关于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的公告

      为满足互联网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我部对现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进行了局部调整(在顶级域名CN下增设了.MIL类别域)。现将调整后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予以公告,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二零零六年二月六日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

      一、我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中各级域名可以由字母(A—Z,a—z,大小写等价)、数字(0—9)、连接符(-)或汉字组成,各级域名之间用实点(.)连接,中文域名的各级域名之间用实点或中文句号(。)连接。

      二、我国互联网络域名体系在顶级域名“CN”之外暂设“中国”、“公司”和“网络”3个中文顶级域名。

      三、顶级域名CN之下,设置“类别域名”和“行政区域名”两类英文二级域名。

      设置“类别域名”7个,分别为:AC—适用于科研机构;COM—适用于工、商、金融等企业;EDU—适用于中国的教育机构;GOV—适用于中国的政府机构;MIL—适用于中国的国防机构;NET—适用于提供互联网络服务的机构;ORG—适用于非营利性的组织。

      设置“行政区域名”34个,适用于我国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的组织,分别为:BJ—北京市;SH—上海市;TJ—天津市;CQ—重庆市;HE—河北省;SX—山西省;NM—内蒙古自治区;LN—辽宁省;JL—吉林省;HL—黑龙江省;JS—江苏省;ZJ—浙江省;AH—安徽省;FJ—福建省;JX—江西省;SD—山东省;HA—河南省;HB—湖北省;HN—湖南省;GD—广东省;GX—广西壮族自治区;HI—海南省; SC—四川省;GZ—贵州省;YN—云南省;XZ—西藏自治区;SN—陕西省;GS—甘肃省;QH—青海省;NX—宁夏回族自治区;XJ—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TW—台湾省;HK—香港特别行政区;MO—澳门特别行政区。

      四、在顶级域名CN下可以直接申请注册二级域名。

      五、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采取任何手段妨碍我国境内互联网域名系统的正常运行。

       

    • 服务热线

      83969312

    • 用户接待

      图文楼A103

    • 投诉电话

      83969304

    • 邮件反馈

      xxhbgs@ncu.edu.cn


    • 版权所有  南昌大学网络与信息中心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学府大道999号邮编:330031